濮阳网讯 近日,笔者获悉,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以“五个率先”为切入点,以“双轮”驱动为动力,大力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今年,市发展改革委以全国文明城市成功创建和国家卫生城市复检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濮阳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试点方案》精神,多措并举,全力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一是在全省率先探索“双轮”驱动,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诚信建设制度化建设工作,成立了全市推进诚信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及八个专项小组。形成“双轮”驱动、两套机构密切合作,统筹协调、各方参与、多方联动的工作格局,确保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暨诚信建设制度化工作取得实效。
二是在全省率先出台《濮阳市在行政管理事项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的暂行办法》。制度建设是推进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基石。市发展改革委会同中国人民银行濮阳市中心支行、市委编办、市文明办积极研究探索推进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制度建设的方法。5月30日,在全省率先出台了《濮阳市在行政管理事项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的暂行办法》。暂行办法的出台标志着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制度的进一步完善,为我市各部门在行政管理事项中率先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提供了政策依据。
三是在全省率先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考核办法。7月27日,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和市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在全省率先印发了《2015年濮阳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暨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工作考核办法》。考核办法设置了12个考核单元共30个子项,实行市直部门、县区分别考核。通过量化指标,突出阶段性任务,加强日常监控和阶段性工作督查,变静态考核为动态考核,使考核常态化,确保全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暨诚信建设制度化工作目标落实到位。
四是濮阳市各部门在全省率先制订了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的实施办法。5月30日,市发展改革委在全省率先印发了《全市发展改革系统在行政管理事项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的实施办法》,并在诚信承诺企业和示范创建企业申报中,要求企业提供第三方征信机构出具的信用评估报告。市国土资源、文广新、交通、住建、国税、地税、质检等部门依据《濮阳市在行政管理事项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的暂行办法》,结合部门实际,制订了全市各系统在行政管理事项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的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在哪些行政管理事项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如何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为各部门在行政管理和重大经济社会活动中提供重要的决策参考。
五是在全省率先开展信用知识巡回宣讲活动。为普及信用知识,增强信用意识,在全市营造诚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良好风尚,市发展改革委、市文明办、中国人民银行濮阳市中心支行和市委党校联合印发了《濮阳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暨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巡回宣讲活动方案》。同时,抽调副教授以上人员组成宣讲团,在我市五县二区、市直单位、中原油田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巡回宣讲25场次,参加干部群众和企业家共7000余人,在全市掀起了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暨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的高潮。 (段国普 赵玉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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